酷吏列传序
司马迁〔两汉〕
孔子曰:“导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老氏称: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”“法令滋章,盗贼多有。”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。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,其极也,上下相遁,至于不振。当是之时,吏治若救火扬沸,非武健严酷,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溺其职矣。故曰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。”“下士闻道大笑之”。非虚言也。汉兴,破觚而为圜,斫雕而为朴,网漏于吞舟之鱼,而吏治烝烝,不至于奸,黎民艾安。由是观之,在彼不在此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孔子说:“用政令来引导百姓,用刑法来整治百姓,百姓虽能免于犯罪,但无羞耻之心。用道德教导百姓,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,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。”老子说:“最有道德的人,从不标榜自己有德,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;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,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。法令愈加严酷,盗贼就愈多。”太史公说:这些说得都对!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,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。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,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,最为严重的时候,上下互相推诿责任,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。在当时,官吏用法治,就好像抱薪救火、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;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,如何能胜任其
赏析
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。本文是《酷吏列传》的序,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,实行德政的主张。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:第一层用孔子、老子的话,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。第二层从“太史公曰”到“非虚言也”,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、老子的观点,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。第三层从“汉兴”到结尾,用汉初刑法宽简、风气淳厚、百姓平安的事实,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。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,尤其是前后呼应,善于运用对比手法。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,提出论点,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。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。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,得出“在彼不在此”的结论。汉初
简析
这篇序文记述前期以酷刑峻法为统治工具,以凶狠残暴著称的十几个官吏的史实。文中特别对汉武帝时代的十个酷吏,即宁成、周阳由、赵禹、张汤、义纵、王温舒、尹齐、杨仆、减宣、杜周等,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写。全文通过对比不同治理理念及其效果,深刻揭示了治理国家的本质在于引导而非强制,在于激发内在的善而非外在的约束,在追求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过程中,应更加重视道德教化与礼制建设的作用,同时避免过度依赖法律手段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。
司马迁
司马迁(前145年或前135年~不可考),字子长,生于龙门(西汉夏阳、即今陕西省韩城市,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),西汉史学家、文学家、思想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四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 72篇诗文 5959条名句
孟母戒子
韩婴〔两汉〕
孟子少时诵,其母方织。孟子辍然中止,乃复进。其母知其愃也,呼而问之曰:“何为中止?”对曰:“有所失,复得。”其母引刀裂其织,曰:“此织断,能复续乎?”以此诫之。自是之后,孟子不复愃矣。
名都篇
曹植〔两汉〕
名都多妖女,京洛出少年。
宝剑值千金,被服丽且鲜。
斗鸡东郊道,走马长楸间。
驰骋未及半,双兔过我前。
揽弓捷鸣镝,长驱上南山。
左挽因右发,一纵两禽连。
馀巧未及展,仰手接飞鸢。
观者咸称善,众工归我妍。
归来宴平乐,美酒斗十千。
脍鲤臇胎鰕,寒鳖炙熊蹯。(寒鳖 一作:炮鳖)
鸣俦啸匹侣,列坐竟长筵。
连翩击鞠壤,巧捷惟万端。
白日西南驰,光景不可攀。
云散还城邑,清晨复来还。
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
司马迁〔两汉〕
周勃卒,文帝感其功,诏择其子最贤者,人举亚夫,遂荫亚夫条侯为续。后元六年,匈奴大入边,亚夫军细柳以备胡。上自劳军细柳,先驱至,不得入。日:“天子且至!”军门都尉日:“将军令日:‘军中闻将军令,不闻天子之诏。,”上至,又不得入,乃使使持节诏将军,亚夫乃传言开壁门。文帝日:“嗟乎,此真将军矣!可得而犯邪?”孝文且崩时,诫太子曰:“即有缓急,周亚夫真可任将兵。”孝景三年,吴、楚反。以亚夫为太尉,东击吴、楚。因自请上日:“楚兵剽轻,难与争锋。愿以梁委之,绝其粮道,乃可制。”上许之。太尉既会兵荥阳,吴方攻梁,梁孝王请救。太尉引兵东北走昌邑,深壁而守。梁日使使请太尉,太尉不肯往。梁上书言景帝,景帝使使诏救梁。太尉不奉诏,坚壁不出,而使轻骑兵绝吴、楚兵后食道。吴兵乏粮,饥,数欲挑战,终不出。吴兵既饿,乃引而去。太尉出精兵追击,大破之,於是诸将乃以太尉计谋为是。由此梁孝王与太尉有卯。归,迁为丞相,景帝甚重之。景帝废栗太子,丞相固争之,景帝由此疏之。而梁孝王每朝,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。匈奴王徐卢降,景帝欲侯之。丞相亚夫曰:“彼背其主降陛下,陛下侯之,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?”景帝曰:“丞相议不可用。”亚夫因谢病,中元三年,以病免相。后条侯子坐买官器,事连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延尉。延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’’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,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史公曰:亚夫之用兵,持威重,执坚刃,穰苴曷有加焉?惜其足己而不学,守节不逊,终以穷困。悲夫!